董文良,关键词(赖长青的简历)
22岁那年夏天,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,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,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,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,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董文良。
对,不是警车,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!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……这一天终于来了。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,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。
我松了一口气,该来的终究会来。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,人都快搞成神经了。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,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,后来得知,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,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。
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,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“市一看”,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,这是一个“过渡监室”,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。
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,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,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。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,当然,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?
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,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。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,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,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,和我一样,提着裤子打着赤脚。
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,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。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,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,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,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 ,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!
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,我假装没听见,走近让他再说一遍。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,知道我不对劲,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,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。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。
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,看守交代,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,就是一块大木板,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,动弹不得。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。
踉跄着停住脚步,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,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,毫无光彩。算上我一共11个人,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。现在是晚上,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,其他人都躺着靠着,他却坐着在看书。
他脸色惨白,双手戴着手铐,连着一根铁链子,铁链子还连着脚镣。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,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。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,让我们马上睡觉,不准交头接耳。
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,这个是重刑犯监室,一个死缓,三个无期,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,当然,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,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。
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,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,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。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,是个厨师,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。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。
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,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。《刑法》里面有规定,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,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,最多维持原判。
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,最后上诉被加刑了。本来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: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,可以改成无期徒刑,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。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。
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,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。
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,加成了死刑,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,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?然而,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,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,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。
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,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,简直就是罪大恶极,不杀不已平民愤。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,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,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。
小谢还有一次机会,那就是申诉,这是最后的机会了。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,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,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,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。
时间一天天的过去,他也越来越烦躁,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,当然不是怕他跑了,而是怕他自杀。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,一刻也没有停。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?他能否自救?
又过去了四个月,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,脸色更加的惨白了,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。也更加的沉默寡言,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。
一天早上,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。按照惯例,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。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,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。。
正在疑惑间,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,肩挎长枪的武警。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,上面写着两个字“执法”,我一下子就胆怯的。
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,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,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,会不会是搞错了。正想着,他们向我走了过来。
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,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,他看了下我的脚。停住了,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,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,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。
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,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,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,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。头耷拉在肩膀上,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。
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,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。这一刻,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,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,维持原判,执行死刑……
晚上,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,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,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,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。然而不知道为什么,我们都吃不下去……
总结: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,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,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。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。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。
可能你偷别人东西,把对方头打破了,牙齿打掉了。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,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。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,为了活命,什么都可以忍的。
我讲述的只是个例,原则上上诉不加刑,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,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