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达茂旗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三项措施为“夏季行动”助力法制服务保障
“夏季行动”专项工作开展以来,达茂旗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按照市局和旗局党委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推行大队民警“随警作战、案前介入、专人审核”等措施,从规范接处警到案件定性、证据收集等方面精准提供法制服务保障,确保办案质量。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,全力为打击违法犯罪、维护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。
严把案件审核,强化监督管理。达茂旗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持续严把案件审核关,强化监督管理,落实“日巡查、日提示、日整改”工作,落实审核案件民警“谁审核、谁负责”制度,推行审核民警对夏季多发、重大、敏感、疑难、复杂案件落实专人审核责任制和法律指导,发挥办案单位法制员职能优势,落实主办民警执法责任等措施,严把案件质量关,倒逼民警严格执法、精细执法、人性化执法,严防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,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社会关注和舆论炒作。
加强执法培训,提高办案能力。按照“缺什么、补什么,什么问题突出,就解决什么问题”的思路,定期举办执法培训学习会,加强对接处警,多发性案件证据材料收集固定、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培训学习,促使民警更加注重证据收集、法律法规使用等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共进行法制培训10余次,组织民警参加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活动4次,通过对全体民警强化法律业务知识学、练,有力提升了办案民警法制素养和执法能力,从源头杜绝执法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问题的发生。
狠抓排查整治,坚决落实责任。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不断推进达茂公安队伍高质量发展,督察法制大队全力推进全旗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,对公务用枪(弹)安全隐患、公务用车及私家车风险隐患、落实《六项规定》《禁酒令》以及“整作风”中确定的“八类问题”内容进行逐一排查,并组织全局民警、辅警对执法司法规范化领域开展自查,真正做到以深化作风整顿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实走深。
下一步,达茂旗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“五大任务”和“建立模范自治区”两件大事,以“抓党建、强素质、整作风、树形象”专项活动为载体,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,切实督促各部门高标准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。